罗马书|第29讲 从罪的辖制中得自由
经文:罗6章12-14节
一、不要让罪作王(第12节)
二、不要将肢体献给罪(第13节)
三、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(第14节)
四、罗马书 6:14 与保罗的经历
讨论题:
1. 关于罪的权势与基督的救赎
保罗在罗马书6:12-14中提到“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”,并强调信徒已在恩典之下脱离罪的辖制。结合你的信仰生活,如何实际避免罪重新掌权?你在这方面经历过哪些挑战和胜利?
2. 献上“肢体”作为义的器具
经文提到信徒的“肢体”可以成为不义的器具,也可以献给神成为义的器具。以雅各书3章为例,言语是肢体的一部分,既能祝福也能咒诅。你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注意到自己言语的使用?有哪些具体的方法可以帮助你将言语献给神,成为义的器具?
3. 恩典之下的生活动力
保罗在第14节中说: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你如何理解“恩典之下”的生活?这种恩典在你的属灵成长中如何激励你过圣洁的生活,而非滥用恩典来纵容罪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