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|33讲|从律法转向福音
经文:罗5:1,6:14/15,路15:11/32
一、律法的三重性(罗3:27,加6:2)
二、人对律法回应的两种错误表现:
三、以路加福音小儿子的故事为例进行分析说明(路15:12-32)
四、律法与福音的区别与应用
讨论题:
1、你能清楚说明律法的三重性吗?当保罗说基督徒已经不在律法之下时,是指哪种情形下的律法?基督徒又应当遵行哪种情形的律法?
2、什么是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?你本人更容易倾向于哪一种表现?它们的解药是什么?
3、为什么说把律法与福音混淆是非常可怕的?对于你自己而言,你更需要对什么进行深入的认识?
